在诗词歌赋中,诗人总爱借松竹梅兰、山石溪流,甚至是沙漠古道、边关落日来抒发情感。借景抒情、托物言志、象征等手法,都是为了更好地表达作者的思想感情。但这些手法形式上颇为相似,容易让人混淆。本文就来好好梳理一下,帮你区分这些写作手法。

“居高声自远,端不藉秋风”——虞世南《咏蝉》
托物言志,简单说就是把自己的“志向”寄托在某个具体的事物上。这个“物”就带有了象征意义,成了作者情怀、意愿或理想的寄托。就像我小时候,总喜欢在日记里写我家那棵老槐树,它见证了我的成长,也成了我坚韧不拔精神的象征。作者的“志”,通过这个“物”,表达得更巧妙、更完美、更有感染力。
比如,“松、竹、梅”被称为“岁寒三友”,就常用来象征高洁的志向。
借物喻人,则是借助事物的特点,来比喻人的某种品格。这是一种常用的写作手法,用来表现和突出中心思想。记得以前语文老师讲课时,总会举一些生动的例子,让我们更容易理解。比如,用蜡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,来比喻老师的奉献精神。
象征,顾名思义,就是借助物象来表现某种概念、思想、精神或品德。比如,梅花象征高洁、清秀、淡雅、朴素;菊花象征高洁和傲霜斗雪的坚强。象征的意义往往更加丰富和开放,可以有多重解读。

“留连戏蝶时时舞,自在娇莺处处啼”——杜甫《江畔独步寻花七绝句》
“借物喻人”中的物与人,一定有相似之处。写物的目的是为了表现人的某种性格特征。就像杨朔的《荔枝蜜》中,蜜蜂的品质和劳动人民的品质就有相似之处。蜜蜂无私奉献,劳动人民辛勤劳作,都是为了创造更美好的生活。
托物言志,首先要努力描绘出事物所具有的外部特征,为展开联想做准备。当然,“物”的外部特征可能很多,在描绘时,只能选择那些对言志有用的特征,绝不能不分主次。其次,在自然界,“景”或“物”的自身并不带有感情色彩;景物被写入作品,就会烙上作者感情的印记而获得了生命,并表现出鲜明的倾向性。要揭示“物”、“志”的相通点,就要选好“形”与“神”的“结合点”。
比如,《白杨礼赞》中,白杨树具有坚强、挺拔的特点,象征着抗日军民坚强、朴质、不屈不挠的精神。
首先,象征存在文化意义上的不确定性。比如,“海燕”,你说象征“无产阶级战士”可以,说“春的使者”也可。其次,象征是以物喻人,和借喻很相似,尽管只出现了喻体,但实际上是“指桑骂槐”。
比如,曾巩的《咏柳》:“乱条犹未变初黄,倚得东风势便狂。”作者借尚未变黄就借助风势在空中狂舞的柳条,象征那些根基未稳,因倚仗权贵而一时得势便猖狂不已的小人,表达对他们的极端鄙视和厌恶。

“绊惹春风别有情,世间谁敢斗轻盈?楚王江畔无端种,饿种纤腰学不成”——唐彦谦《 垂柳 》
“托物寓意”是把一个深刻的道理通过对某一物的记叙、描写、议论等表达出来。都是托物,不同在于“寓意”和“言志”。“托物寓意”包括了“托物言志”。也就是说,“托物言志”可以说成是“托物寓意”,而“托物寓意”却不可以说成是“托物言志”。当诗文中所托之物表达作者某种情怀、某种志向时,用“托物言志”是恰当的。如果所托之物表达的是其他意思,如赞美、批判之类,而没有涉及作者的志向时,用“托物寓意”好一些。
比如,陆游《卜算子*咏梅》和毛主席的《咏梅》就体现了“托物寓意”和“托物言志”的区别。

“溪涧岂能留得住,终归大海作波涛”——李忱《瀑布联句》
总之,我们在写作时,要抓住事物的本质特征,展开联想和想象,见景生情,托物寄意,巧妙地运用象征、借物喻人和托物言志的艺术表达方式,由此及彼,由表及里地深入,挖掘事物本身所包含的意蕴,才能揭示文章主题。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些写作手法,让你的文字更具魅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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