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丁打折网 - 网友优惠券分享网站,有688999个用户

京东优惠券 小米有品优惠券

当前位置 : 首页>汽车用品>三部门:自2027年1月1日起 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

三部门:自2027年1月1日起 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

类别:汽车用品 发布时间:2026-07-03 18:30

7月3日消息,据新华社报道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“关于调整节能汽车、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公告”。

三部门:自2027年1月1日起 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

公告明确,自2027年1月1日起,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,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、插电式(含增程式)混合动力汽车、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。

据介绍,车船税是一种财产税,对车辆、船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每年征收。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、促进节能减排,自2012年以来,我国明确对符合标准的节能汽车,减半征收车船税;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汽车,免征车船税。

此次政策调整实施之后,纳税人已取得以及新取得的节能汽车、纯电动商用车、插电式(含增程式)混合动力汽车、燃料电池商用车等,均需按规定缴纳车船税。

对于纯电动乘用车、燃料电池乘用车这两类车型,因为没有排气量,不属于车船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,不受此次政策调整的影响,仍不征收车船税。

近年来,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迅速增长,对其给予车船税优惠带来的影响税收公平、弱化税收调节作用等问题日益显现,退出车船税支持政策的必要性不断增强。

业内人士表示,车船税税额不高,例如对排气量为1.5升的乘用车,北京市车船税额为420元,上海市、广东省为300元。此次政策调整有利于税收公平、引导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。

三部门:自2027年1月1日起 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

丁丁打折网©版权所有,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ICP证: 湘ICP备2023003002号-11

Powered by 丁丁打折网本站为非营利性网站,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转载或网友提供,如有侵权或夸大不实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!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!
技术支持:丁丁网 dddazhe@hotmail.com & 2010-2020 All rights reserve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