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国《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》即将于7月19日生效,但此前发布的执行条例对NFT的监管范围并不明确,引发了广泛讨论。为了进一步明确NFT的监管界限,韩国金融监督委员会(FSC)发布了新的指南。
根据韩国FSC发布的《NFT的虚拟资产界定指南》,如果NFT以大量、大规模系列发行,或者可以与其他虚拟资产相互交换,那么它很可能被认定为虚拟资产。相反,如果NFT经济价值较低、功能较少,或者不可交易或转移,例如用于充当交易收据或活动门票,则会被视为“普通NFT”。
韩国FSC强调,即使NFT在形式上是非同质化代币,但如果实质上与虚拟资产无异,则应适用于《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》。这意味着,NFT是否会被纳入监管,关键在于其是否具备虚拟资产的特征。
虽然NFT通常以“有限数量”发行,主要用于收藏影片、图片等内容,持有者数量有限,二级市场也会受到限制,因此不会明确纳入《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》的适用范围。但如果NFT失去了“独特性”和“非同质化”的特征,则有可能被视为虚拟资产,从而受到监管。
具体来说,以下NFT可能被视为虚拟资产:
需要注意的是,韩国FSC并未提出具体的量化标准,例如“发行量超过1千即视为虚拟资产”,而是表示将根据具体情况逐案判断。这意味着,NFT的监管界定将具有一定的灵活性,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。
韩国FSC表示,当局会首先确定相关NFT是否属于《资本市场法》规定的证券。如果不是证券,则判断该NFT是否属于《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》内所规定的虚拟资产。
韩国FSC补充称,如果企业认为其发行或流通的NFT属于虚拟资产,则必须遵守《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》和《特定金融信息法》等虚拟资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报告义务。这一规定旨在确保NFT市场的规范发展,保护用户的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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